❣網拍ㄉ朋友們看過來❣ 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網路不取貨下場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 網路購物下單後,不取貨,不付款,已讀不回 沒關係,看完下面步驟相信買家們不會隨便亂棄標了 賣家申訴管道: 1.棄標申訴。 2.把交易資料、明細、悄悄話、買家資料等列印出來。 3.接著帶著文件資料到【你家附近】警察局報案,對買家提出: 刑法第355條,間接毀損罪:「意圖損害他人,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,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」 4.警察受理後,會連絡買家過來警局製作筆錄,賣家如果是在台南,買家住台北,那就很好笑了,光過來車資都不只幾元了。 5.基於此法屬告訴乃論,買家如果私下想和解,賣家事後不想跑法院的話只要掛號郵寄《撤回告訴狀》即可(法院都有範例能下載)。 P.S.不用存證信函,有買家電話及交易資料或一切能顯示你們交易資料就行,警察會查出來的。 ●●●此篇訊息不是針對買家們唷~只是希望能嚇阻那些惡意棄標心存僥倖之買家●●●